天晒太阳,对我的皮肤不好。”
史公公说话间,翘起了一根兰花指,指尖捏着一根针。
林峰摇了摇头,“又不是训练新兵,你这次去是做管理的,动动嘴就行了。”
史公公犹豫了一下,“好吧!我答应了。”
“呼~”
林峰仿佛听到了三声呼气声。
沉鱼、落雁、和羞花,同时松了一口气。
史公公这时道:“你们三个都出去吧!我要和他单独聊聊。”
沉鱼、落雁和和羞花赶紧离开了。
走了之后,还关上了门。
三人一走,史公公立即坐到了林峰的身旁,“亲爱的,你想让我做什么,我就做什么。
就算你想把小日子灭了,我都可以亲自动手!”
“那七十,八十年前,你干嘛去了?”
林峰好奇的问。
他心想自己要是早穿越几十年,而且拥有现在这样的能力的话,
现在小日子怕是已经不是小日子了。
史公公道:“盛世古董,乱世黄金。当年,我可没有这样的身家。
而且你知道,人家怕死嘛!
这手里的针再锋利,也没有子弹厉害!
当时我把全部家当都藏了起来,还被人发现,费尽了心思……”
史公公打开了话匣子,说起了当年的情形。
他不是完全没有做什么。
本来现在的身家还要更加丰厚的。
至少一半拿出来,支援当时的一些势力。
结果却培养出来了一帮白眼狼。
然后史公公就伤心了,感觉很无力。
于是在那动荡的年代藏了起来。
史公公改变不了大势。
其实是因为她本就是这条历史长河中的人。
而林峰不是。
如果将历史上的人类比作一滩水,史公公不过是其中一颗小水滴。
就算蹦出水面再落下,也只能溅起一阵阵涟漪罢了。
而林峰不是。
他不是这滩水里的水,而是搅水棍。
想让这水清,水就清,想水混,水就混。
“真是难为你了!”
林峰拍了拍史公公的手,表示安慰。
在这一点上,史公公还是值得尊重的。
至少她付出了努力,把自己大半的家当都拿了出来。
史公公摇了摇头,“不说这个了,现在想想,觉得心好痛!”
林峰笑着道:“现在就有这样一个机会……”
林峰话还没说完,史公公就道:“好啦!人家听你的嘛!我都想通了。”
“真想通了?”
“嗯呢!”
……
一个多小时后,晚上十点。
“你这里真不错!”
白英参观了一下林峰的沙漠基地,一脸的感慨。
基地的空间很大,各种各样的设施齐全。
毫不夸张的说,就算外面的世界变成了火星那样的环境,
也能在这座基地活到老死。
“是不错!但是花了好多钱,全是用钱烧出来的。”
林峰也是感慨。
现在基地还在扩建,工程要到年底才会彻底完成。
现在都花出去几十亿美金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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